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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大过后,律师界将迎来哪些新变化?
来源: | 作者:佚名 | 发布时间: 2022-03-31 | 1994 次浏览 | 分享到:

纵观19大报告,3.2万字呈现全党智慧,全党方略。

 

习近平同志在报告中指出,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发生了变化, 首先,“落后的社会生产”已不再是中国的现实。正像习近平同志报告所讲,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不懈奋斗,推动我国经济实力、科技实力、国防实力、综合国力进入世界前列,推动我国国际地位实现前所未有的提升,党的面貌、国家的面貌、人民的面貌、军队的面貌、中华民族的面貌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现在我国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在世界主要国家中名列前茅,GDP已经到80万亿元,稳居世界第二,对世界经济增长贡献率超过30%。城镇化不断进展,城镇化率已经达57.35%。

其次,“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转变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近5年来,我国人民生活不断改善。城乡居民收入增速超过经济增速,中等收入群体持续扩大。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人民健康和医疗卫生水平大幅提高,保障性住房建设稳步推进。脱贫攻坚战取得决定性进展,6000多万贫困人口稳定脱贫,贫困发生率从10.2%下降到4%以下。中国的人均GDP超过8000美元,已经达到中等收入国家水平。到2020年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从二〇二〇年到本世纪中叶分两个阶段把我国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既“第一个阶段,从二〇二〇年到二〇三五年,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再奋斗十五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第二个阶段,从二〇三五年到本世纪中叶,在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基础上,再奋斗十五年,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

 

终于等到了祖国进入全面小康社会的后发展时代, 民众的需求和消费习惯也将随之发生变化,律师大时代即将来临。

 

从马斯洛需求看,人类需求像阶梯一样从低到高按层次分为五种,分别是: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交需求、尊重需求和自我实现需求。进入中等收入国家我们从温饱层变为小康层,在解决了吃饱、穿暖等生存需求后,转而寻求更高的尊重、社会的归属等非物质需求。比如民主、法治、公平、环保、安全,“法治”成了人们像穿衣吃饭一样的“刚需”,不是你要不要,而是如何要。遇到问题找律师,打官司更要找律师,这样的需求不可估量;签合同找律师、拟定公司章程找律师、买保险找律师、办移民找律师、做遗嘱找律师、家庭财富规划找律师......跟我的律师谈,已然成为一种身份的象征,也是最高效和经济的做法。

 

国家政策面

推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分类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法治政府”需要在法律框架内行政,政策出台前找律师看看是否违宪违法,合同签订前找律师把把关,为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参与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党内法规草案和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起草、论证;参与合作项目的洽谈,协助起草、修改重要的法律文书或者以党政机关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合同;为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参与处理行政复议、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刑案无律师辩护一律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日前联合出台了《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规定,律师刑事辩护全覆盖工作在北京、上海、浙江、安徽、河南、广东、四川、陕西8个省(直辖市)试点,试点省(直辖市)可以在全省(直辖市)或者选择部分地区开展试点工作。试点期限为一年。《办法》所指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主要是刑事案件审判阶段的律师辩护全覆盖,二审人民法院发现一审人民法院未履行通知辩护职责,导致被告人在审判期间未获得律师辩护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依法保障辩护律师执业权利,为辩护律师履行职责提供便利,强调保障律师知情权、阅卷权、调查取证权、申请出庭作证权,尊重律师辩护意见。

律师进入调解,传递公平、正义、高效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日前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律师调解工作在北京、黑龙江、上海、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湖北、湖南、广东、四川等11个省(直辖市)试点。律师调解是由律师、依法成立的律师调解工作室或者律师调解中心作为中立第三方主持调解,协助纠纷各方当事人通过自愿协商达成协议解决争议的活动。完善了律师调解与诉讼对接机制。调解协议中具有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给付内容的,债权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签发支付令。经律师调解工作室或律师调解中心调解达成的具有民事合同性质的协议,当事人可以向律师调解工作室或律师调解中心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法庭申请确认其效力,人民法院应当依法确认。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申请撤诉的,人民法院免收诉讼费;诉讼中经调解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减半收取诉讼费用。以审判为主的局面。改为调解,把公平、正义、高效送给大家。

律师渗透在生活的方方面面  为国家战略保驾护航

“一带一路”、雄安新区这些国家战略,对法律服务提出新的要求,研发相配套的法律服务体系,不仅仅是后知后觉的“救火员”,更是先知先觉的“评估员”,为对“一带一路”、雄安新区等国家战略、重大经济举措保驾护航。

 

从中国制造到中国创造,财富传承规划,知识产权品牌战略

从“制造大国”到“创造大国”, “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民营企业迎来发展高峰和接班高峰,企业家的财富传承规划迫在眉睫,知识产权品牌机会窗口已开启。

 

参与解决社会纠纷

律师参与信访解决,律师事务所设立调解室,律师化身调解员,为进入法院打官司设立“过滤网”,减轻审判压力和维护司法和谐。

 

 法律援助关爱弱势群体

弱势群体的经济窘况与法律需求也是一种“不平衡”,因此,法律援助需要投入更多的人财物, 让更多人体会到法律援助的温暖,坚守司法是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律师制度在中国历史太短,几千年的(中国)文明史当中,总体来讲中国律师制度才出现了100年刚刚过。真正得到发展的就是改革开放之后的30几年。所以从这种意义上说,律师在中国还算是一个“新兴事物”。正因为如此,人们对律师的认识,律师的性质,律师的定位,律师的作用......都是非常模糊的,甚至有一些误解。 在一般人的观念里,律师就是打官司。这样思考问题,至少在方法上是本末倒置。一个理智的当事人应当尽可能地在纠纷发生前用好律师,做到事先防范,“思患而豫防之”,以减少打官司甚至不打官司。当矛盾初露端倪之时,不管是你家的狗咬伤了路人,或者是你从商店买了劣质商品导致人身损害,又或者是你和用人单位发生争议,如此种种,及早和律师商讨,方能化被动为主动。律师运用专业知识和执业技巧洞察事情的关键环节,找到问题的症结,理清矛盾的脉络,然后针对不同的人,拿出最佳的解决方案,进而达成对双方都有利的和解,这样就能避免旷日持久的诉讼。

 

十九大后,律师大时代到来!大至国家没有律师就没有法治,小至平民律师服务生活必需,经常咨询未雨绸缪,防患未然,乐享高品质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