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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车途中妻子突然跳车身亡,丈夫是否应当构罪
来源: | 作者:郜嘉男 | 发布时间: 2023-02-10 | 240 次浏览 | 分享到:

  近日,一则妻子与丈夫吵架后跳车身亡,丈夫因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的新闻冲上了热搜。各地热心的吃瓜群众对此判决深感疑惑,引发了全网大讨论。


  通过查询得知,本案丈夫额某某驾车带着妻子去看望女儿,路上两人因先去吃火锅还是先去看望女儿发生争执,妻子突然打开车门跳车,后因严重颅脑损伤而死亡。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左旗人民法院认为,丈夫额某某因过于自信的过失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同时丈夫额某某有如实供述、自首、取得谅解、自愿认罪认罚等情节,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本案中的丈夫是否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产生了巨大争议。


何为“过失”呢?



刑法上过失分为两种,一种是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结果,但没有预见,最终导致危害结果发生。另一种是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已经预见到危险,但轻信能够避免危害结果发生,但未能避免,最终导致危害结果发生。


本案中法院认为丈夫额某某属于过于自信的过失,认为丈夫已经预见到妻子将会有冲动的行为。所以丈夫额某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的关键是他是否已经预见到妻子将会有冲动的行为。



普法小课堂


过失致人死亡罪是《刑法》第233条“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律师分析


法律要符合人之常情,不能强人所难。从我们一般人的角度出发,本律师认为丈夫很难想到有人会因为日常琐事的争吵开门跳车吧。所以从我们旁观者的角度看,丈夫额某某应当无法预见到妻子会开门跳车,所以也就不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那有没有一种可能,这位丈夫在与妻子的过往生活中对这位妻子的性格脾气甚为了解,知道自己的妻子是一位行事风格冲动鲁莽的人,甚至有过开门跳车的先例呢?根据法院判决书上的描述,我们没有看到有相关的证据证明上述事实,因此,单凭本律师现在掌握的信息来看,没有证据证明丈夫额某某在当时的情况下已经预见到妻子将会有冲动之举。


  纵观全案,法院只用了“被告人额某某因过于自信的过失致一人死亡”这么一句话进行说理,过于草率。


  本案还有一个细节就是被告人已经自愿认罪认罚。认罪认罚是我国近年来的一个新制度,犯罪嫌疑人承认检察院的指控,检察院给予犯罪嫌疑人相对从宽的量刑建议。面对被告人已经认罪认罚的案件,审理该案件的法官也可能会抱有“当事人都已经认罪了”的心态,未作详细审查。


  好在本案经过舆论发酵,做出判决的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左旗人民法院已关注到网上的质疑,并称“在请示上级法院后,会有统一方式来处理、回应。法官当时审理判决此案,肯定有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