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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尽心解民忧 锦旗相送表谢意
来源: | 作者:佚名 | 发布时间: 2022-03-31 | 2009 次浏览 | 分享到:

“谢谢啊邰律师!多亏了你,我的房子才保得住……”

3月11日上午10点,在上海德尚(嘉兴)律师事务所,安徽人刘先生将一面写有“尽心尽责、律师典范”的锦旗,激动地交到邰胜律师手里表达深深的谢意。在邰胜律师的代理下,刘先生终于拿回了购买的一套房子,最近刚和妻子住进了新家。

2017年春天,刚刚大学毕业意气风发的刘先生来到嘉兴桐乡市工作不久,为了和女朋友结婚,刘先生花了106万元向余女士购买一套二手房,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

正当刘先生满怀期待搬新家时,却在房屋过户时遭遇晴天霹雳。原来,余女士并不是房屋的产权人,房屋是余女士的父亲和弟弟共同共有。前期,他们都同意卖房,过户之际,却突然矢口否认,以余女士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为由,要取消房屋买卖交易。

刘先生出身农村,父亲攒了一辈子的积蓄被拿来买婚房,没想到交易却被取消。而2017年4月正值嘉兴房价大幅上涨,重新买一套房子谈何容易?走投无门的刘先生,在朋友的推荐下找到了上海德尚(嘉兴)律师事务所的邰胜律师。

邰胜律师深入研究案情后,了解到2017年4月6日,余女士的父亲、弟弟曾陪同刘先生一起到银行办理按揭贷款前的准备工作,并在银行提供的相关材料需要卖方签字处签字、盖章并按手印!由于该份材料有不少空白处没填写,未形成最终版,所以被大家遗忘。这也就是说,余女士的行为并不是无权代理,其父亲和弟弟是知情并认可的!邰胜律师巧妙地调取到了这份证据,证明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受法律保护。

正是这一关键证据,使得法院支持了刘先生的诉讼请求,要求被告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至此,这个历时近2年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终于得到妥善解决。

终于住进了婚房的刘先生难掩激动地说,以前他认为法律距离自己很遥远。这次之后,他变得更加笃信法律,“一定要相信法律,法律还是公正的!”

邰胜律师也提醒像刘先生一样的广大购房者,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一定要查验产权证和产权人身份证,核实房屋产权是否清晰;如果有共有人,则需共有人均同意卖房。另外,还需核实房屋状况尤其房屋权利情况,包括房屋是否存在抵押、出租、查封、冻结转让等情况。在购房过程中,购房者一定要小心谨慎,明确交易流程、明确违约责任,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