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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滴司机猥亵女乘客 德尚律师接受采访作法律解读
来源: | 作者:佚名 | 发布时间: 2022-03-31 | 2906 次浏览 | 分享到:

   这两天,大部分嘉兴人的朋友圈,都被一篇滴滴司机性骚扰丑闻刷屏:

     5月21日凌晨,23岁的小欣(化名)坐上一辆滴滴快车,从嘉兴城西回城东,途中,之前只会在新闻里看到的事却真实地发生在她身上——靠在后排的她朦胧醒来时,司机吕某某的手竟伸向了她裙下的私密部位……

 很害怕的小欣拨通了110,嘉兴市公安局经开分局迅速出警,在市区南江路北段找到受害人小欣。警方根据受害人提供的线索和该网约车平台(滴滴)提供的信息锁定嫌疑人吕某某(男,四川籍,43岁)。

 5月22日下午5点,民警在吕某某的住处将其抓获。经审讯,吕某某对猥亵乘客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吕某某已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6日的处罚。

就这一事件,南湖晚报记者专门采访了上海德尚(嘉兴)律师事务所律师常远良。

    对于此事,德尚律师认为,涉事司机和滴滴平台,都要承担法律责任。

    对该司机而言,这一行为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另外,滴滴平台和该司机,都属于非法营运。2016年11月1日,交通运输部等七部委《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正式施行。2017年1月15日,嘉兴市实施细则也正式施行。目前,神州优车、首约科技、东方车云(易到)3家网约车平台已取得我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

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和嘉兴市网约车管理实施细则,合法的网约车平台要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车辆要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驾驶员要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人、车、平台三者缺一不可,相关部门对驾驶员也是有资质要求的,比如设置了没有交通犯罪以及暴力犯罪类等限制条件,保证乘客安全。

 但目前,滴滴平台在嘉兴没有依法落地备案,所以滴滴平台和该名涉事司机,都属于非法营运。常远良认为,该案中,不仅驾驶员承担法律责任,由于滴滴平台也在嘉兴非法营运,在这个基础上,其从业人员实施了违法犯罪行为,平台也要对此事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